泰國賣淫是不合法的!!!!!
泰國是個地理小國,卻是個旅遊大國,每年接待外國遊客1200多萬人次,佔全球的2.6%。這些遊客中,不乏部分慕名而來“買春”的遊客。
泰國的“黃業”,雖屬違法範疇,卻在政府的不斷打擊中不減其囂張氣焰,成為獨特的一個“創匯門類”。
據泰國公共衛生部公佈的統計數字,泰國目前共有大約7.5萬人正在從事色情行業。而泰國《民族報》2004年則援引泰國朱拉隆功大學的統計數字說,泰國的性服務者多達280萬,佔全國人口的4.4%;憑藉色情業及其相關產業謀生的從業者正以年均5萬人的速度增長;提供色情服務的場所多達6萬個。
正反辯論無結果
泰國並非沒有考慮過取締色情業,但實際操作卻十分艱難。據朱拉隆功大學的統計,泰國色情業從業者中,1/3都是“專職人員”,其餘為兼職者,這個行當為她們賺取絕大部分生活來源。
“我們也曾嘗試著去清除這些與泰國傳統相悖的行業,但事實證明,這是一項非常複雜而又艱難的工作,畢竟,這裏有數十萬人靠著色情業生存,而且,許多酒吧和娛樂場所的背後都有黑社會背景,”泰國旅遊局外事處的索拉亞女士這樣對《環球》雜誌記者說,“但這些年政府設置的一些規章制度已經使這些產業不像以往那樣囂張了,而且他們也開始接受一些嚴格的規定。”
既然取締難,那是否可以像某些歐洲國家一樣將色情業合法化和規範化。許多年的爭論至今沒有結論。畢竟,泰國是一個骨子裏很傳統的東方國家,它的許多理念和思想都有著正統的佛教和東方文化背景,在這樣的基礎之上,將“黃業”合法化必然要遭到駁斥與反對。
在泰國司法部舉行的一次辯論會中,“黃業”合法化的反對者提出,一旦將“黃業”合法化,會導致更多的年輕女性甚至未成年人加入到這支“黃軍”中去,同時,“業主”會更加肆無忌憚地剝削從業者,甚至會促發更多的人口販賣問題。
而包括從業者在內的支援者則認為,她們不但可以憑藉自己的工作養活自己,而且可以贍養父母和家人,甚至為國家創造大筆旅遊收入。從業者還提出,勞工部門應當給予她們與常人一樣的社會健康福利保障。
支援者還指責說,目前“黃業”仍處於泰國法律禁止的範疇之內,因此許多色情場所為了生存,不得不向警方上繳固定的“保護費”,這成為一種難以解決的社會怪現象,並且催化滋生了社會的貪污腐敗風氣。
2003年,在泰國家喻戶曉的億萬色情業大亨初威就曾向公眾爆過猛料,說他的十多家大浴室為了躲避警察的檢查,每月至少向警方賄賂1200萬泰銖(約合30萬美元)的“保護費”。這一消息隨後引起強烈社會反響,政府也展開深入調查,一連串的警官被解職、降職。
一棍子打不死“黃業”
泰國北部清邁府一所師範學院的葛潘教授曾這樣對記者評述泰國的“另類行業”現象���許多年前,人們不能理解泰國變性人這個社會群體,但後來經過媒體與社會團體的接觸逐漸發現,許多變性者確實是因為從小看膩了家庭暴力,對男性產生厭惡感才自願“變”成女性的。
透過接觸,“他們的思想並沒有變態,他們的行為也不古怪,甚至比常人更加和善。”
“從事性工作的群體也一樣。或許我們不能接受這樣的社會群,那么就從本質上去解決,例如考慮怎樣消除家庭暴力,怎樣消除貧困等等,而不是簡單地將這個行業一棍子打死,畢竟,簡單地關閉酒吧和浴室只會導致失業與社會混亂。”
的確,據不完全統計,色情業每年都會給泰國帶來40億美元的外匯收入。泰國《民族報》曾報道說,“在帕塔亞的夜晚,除了那些站在街邊的女人會有一筆不錯的收入外,那些賣烤魷魚的、賣水果的,賣花的……只要出來站幾個小時,便可以獲得足夠他們生活半個月的生活費。”
因此,透過執法手段直接將色情業取締的確會牽扯過多的社會群體。“只有透過緩和的途徑,逐漸將瓶口收緊,透過各種規範在無形中對這一行業進行變革。”
事實上,這些年來,泰國政府也一直是這樣做的。曾有西方媒體評論說,“黃業”在泰國不應當稱作“泛濫”,因為在泰國,黃有黃的地界,超出了這個範圍,就絕對是正當行業。例如,在泰國絕大多數的賓館裏,絕對不會有電話騷擾等“特殊服務”;遍地開花的按摩院內,也都是正規的上崗職業按摩師……尋花問柳之事,只在紅燈區才有。
為了對“黃業”加以限制,泰國政府幾年前規定,所有娛樂場所必須在午夜兩點之前打烊,原先通宵不眠的歌舞廳、大浴室每夜只剩下短短幾個小時的營業時間,大大減少了“事故發生率”。而在電視、廣播媒體中,也絕見不到“涉黃”場所的廣告。
泰國政府還特別對未成年人加強教育和保護。在泰國的電視節目中,凡是著裝暴露的鏡頭都會被打上馬賽克,而吸煙、喝酒、持槍等畫面更是全部被加以模糊的技術處理。
對於色情網站,泰國青少年、婦女與兒童犯罪防護部門稱,這些網站早已被通信技術部門封鎖,在泰國境內無法登陸。由於部分網站的伺服器設在境外,因此在追查罪犯環節還存在不少困難。(文淩)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11/06/content_5295578.htm
文章出自: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6111001813
留言列表